• 3.14
    白色的情人节

    有人忧伤,孤独一人。有人手捧鲜花,满面笑颜。还有一些人,并无特别感受。我是一个路人,看烟花灿烂地在别人手心绽放,璀璨了她明亮的眼睛。我是一个路人,看角落哭泣的灵魂。我冷冷的走自己的路,仪态大方。

    2.14.她离开已经整一个月了,不知道有没有幸福呢?
    你相信灵魂不灭吗?你相信命运轮回吗?你相信因果报应吗?你相信人定胜天吗?你相信亘古的永恒吗?你相信前世今生吗?你能看见天使吗?或者,魔鬼?

    我听见午夜里哥斯拉“咕咚咕咚”的心跳,强劲有力,却渐行渐止。我无法抑制另个自己死去的无限忧伤。你看过《火鸟》吗?为什么美好的总要被摧毁了才成长?为什么红颜总惹得上天嫉妒?

    长长的卷发柔柔的被风吹起,我们都老啦,每分每秒,你却永远停留在最年轻美貌的时候。

    在最痛苦的时候,你遭遇过上帝吗?他有对你诡异地微笑吗?上帝爱玩猫和老鼠的命运游戏,你知道吗?你怎么能不相信我的这些胡言乱语呢?

    在今生未完前,我预测不了后来,但我知道一切不会太好。可是,我怎么一点也记不起来我的前世了呢?我看着你说的美好未来,我的眼前就展开了最美的画卷,你看那明朗的天多蔚蓝啊。可是,你有看见我面前这一片无法走出渺茫而没有边际的沼泽吗?我看着天,觉得它多辽远,多美好,多逼近啊。可是,它实际上离我的幸福好遥远。我知道你有尝试拉我的手,我知道终有一天你会松开紧握的手,而沼泽它不过只是想吞噬下我这一人。

    杂草丛生,思念蔓延。我看着一个个美好的灵魂并着肮脏的,一起消逝。她们是真的各自去了天堂和地狱吗?去天堂和地狱的路一定一样远吧?所以要走七七四十九天。每一个七天,我们就喝下一碗孟婆汤,流着枯涩的眼泪,挂上脸庞一个笑颜。这永无止境的轮回啊,或许末了,我也不过只是一掬烟灭后的飞灰。

     

  •  

    如果我消失了,你会难过吗?

    我时常悲伤地去做快乐的事情,却充满了无可奈何.

    你说爱情它可靠吗?你说爱可以长久么?你说爱是不是都是不顾一切的?你说没了爱情,可能我就会在这个世界消失.我默然,没有说话.

    原来,我是这么卑微,原来我是这么渺小,原来我是如此脆弱.原来我心里一直明白,只是我不问,你不说,我不会这么清醒地意识到,心这么的惶惶跳动着不安.

    你说美丽的容颜会走多远不见衰老?你说春天来了,会不会把冬天带走的都还给我,如数的?你说我是不是孤独的?你说孤独是可耻的.所以,我笑了.

    我要你看见我暖暖的笑,没有流露半丝的忧伤.纯净的比天还蓝,比水还清澈.这深藏不露的忧伤啊,一直在潮湿的心中蔓延,滋生,泛滥开来.

    你说,我多羡慕那逝去的美丽女子啊,就像看着自己的躯体死去一样.你说如果有一天我忧伤的死去,会有谁记得一直缅怀我,想念我呢?

    花儿绚烂,总有颓败,即使颓败,亦有弥留长久的翠生生的生的气味,弥漫在空气,伴你在最孤单的时候.

    哈哈,为什么我总是在最后这一刻,都想着陪伴在某人的身边,无论它是谁,只要它是孤独的,寂寞的.也许它就是一盏路边暖黄的灯光,也许它就是枝头凋落的枯叶,也许它就是吹翻头发的一抹风,也许它就是水面一圈圈荡漾的涟漪.也许是我看见春光实在太美,低头落泪美丽的豁然失色.

    我的小悲伤啊,留在心底小小的盒子里,害怕潘多拉好奇的开启,那是多么的不可收拾啊.

    今天,天气多好啊,路面不是那么的耀的眼睛无法睁开,一点点的风,我脱去了黑色的线衣,假想自己站在世界的颠峰,看着世间的芸芸众生.

    如果,我消失了,没有人会难过吧?人是多么自私的动物啊.时间会让他们慢慢慢慢的忘记我,或者毫不费力的忘记我,风一样轻柔,阳光依旧灿烂,没有我的日子,地球依旧优雅地旋转,旋转.徒留我的悲伤,飘飘荡荡.难道,是蒲公英,就注定飘荡?

    如果我消失了,只是个会变成现实的假设,是属于自己的忧伤.

  • 2008-03-10

    婴儿蓝眼睛 - [life微甜]

    题记:
    小学生造句:
    题目:其中
    学生:我的其中的一只左脚受伤了.
    批语:你是蜈蚣吗?

    题目:陆陆续续
    学生:下班了,爸爸陆陆续续地回家了.
    批语:你到底有几个爸爸?

    题目:欣欣向荣
    学生:我的弟弟长得欣欣向荣.
    批语:孩子,你弟弟是植物人吗?

    题目:难过
    学生:我家门前有条水沟很难过.
    批语:老师更难过.

    题目:又......又
    学生:我妈妈又矮又高又胖又瘦.
    批语:你的妈妈是变形金刚吗?

    题目:况且
    学生:一列火车经过,况且况且况且况且.
    批语:我死了算了

    题目:马上
    学生:我高兴地骑在马上.
    批语:你下来吧.

    回忆起童年,总能嗅到暖暖的阳光的味道.那时候的我们个头小小的,可是心却可以飞的很高很高,就好似每次上学前路过一堵矮墙,我总喜欢爬上去,张开手臂往下蹦,感受短暂飞翔的美妙.

    (1)糖丝泥人时代
    记得最早的时候,我天天胸前背个小包,跑去逍遥津的后门那看绕糖丝的爷爷拿两个小棒,舀上一点粘稠的糖丝,绕过来绕过去.糖丝越绕越发澄亮通透,空气里满是甜丝丝的味道,他捏的孙浯空和金刚鹦鹉形态生动,颜色也很漂亮,偶尔还给我们展示糖丝绕龙的表演,那时候我根本就一点不喜欢现在女孩子见了都会喊要的棉花糖了,在我看来实在比不过糖丝泥人的奥妙.很快的,我一整包的硬币见底了.我的的好日子也过去了,我要上学了.

    (2)柳树旷野时代
    小学一年级的时候,我就发现自己是个胆小鬼,而且也显露了出众的想象力,
    先说说咱的生活环境,我是和爷爷在乡下读了一年书.喜欢农村的泥土,农村的井,农村路边的野花(哈哈),还有门口的5棵大柳树,和可以打滚的大草垛.

    是的,老家的门前有着5棵好大的柳树,春天我能看见它由抽芽到茂盛,它们的柳枝是那么轻柔,随风摇曳着我多彩的梦.我时常爬上去,和小伙伴们拽下几根柳条,用衣角包着一头,嘴巴咬着另一头,"哧溜"一声就攒出个小球,脱了皮的枝条滑溜溜的,我们坐在树叉的掌心,晃荡着腿,甩着柳条球.看着跨过一大片田地的那一头,隐约有一排房子,那边有我的学校.

    出色的想象力在于,我基本上不敢一个人去学校,虽然一路上风光无限好,但我总觉得掩映村庄的那些树看起来象狰狞的面目.于是,我基本上是和帮我带上红领巾的大姐姐一起去学校.
    她家离我家有一截路,有那么一天早晨下起大雨,我跑到她家的时候她已经走了,我求另个大哥哥带我一起去学校,他却在讥笑后和几个大同学笑着走了.我淋着雨哭着跑回家,爷爷把我搂到床上说,今天不去了,我们在家睡觉.那一天上午我伤心极了.

    一年级,其实已经很遥远了,但我为什么记得的那么清楚呢?在我独自回家的路上,总有哥们陪着我绕远路送我一截,他们穿的真破,在我记忆里像济公一样,但是很洒脱,一个头上扣个簸箕,一个拿个玻璃瓶子一路敲打着他的簸箕,在转弯的大路上,表妹说,你大胆走吧,我们给你唱歌.于是,他们唱起了红高粱里的"妹妹的~大胆的~前走啊~..."
    在听不到歌声的时候,我就撒腿一直跑一直跑.路上的油菜花啥的?反正我现在也分不请,在风里"呼呼"作响,我感觉自己穿梭在高大的雨林中一样渺小.(现在再想,可能那时候我的个头太小的缘故吧)

    回忆像个大口袋,打开后,越往里走,空间就越大.

    和小伙伴的事我记得的太多了,包括做严厉的数学老师题目时,我在黑板上掰手指,下面的同学哈哈大笑起来,从此我就没爱过数学.再比如,现在小时候的同学记得最清楚的是我帮他们去办公室要水喝,还有为表妹打抱不平,摔得流鼻血,以及表妹把受脚伤的我一直从学校背回家,我却因为和她吃蒸鸡蛋翻脸了.

    哎呀,我很喜欢我的这个表妹,那时候爷爷把碗里的鸡蛋划一半,说,你们一人一半,结果她比较舍得吃,我呢比较舍不得,她吃着她那一半后,我这一半倒塌过去也被她吃了,等我反应过来的时候,就完全忘记一路上的感动了.

    可惜,现在的表妹早就结婚生子了.而我一直在读书,从断断续续的信件来往,到现在已经基本没有再在一起玩了.

    (3)桑葚钓虾时代
    完蛋了,小媚,你让偶写的文章,偶的话匣子打开刹不住了.哎.
    好吧,偶自己交代,偶基本没什么特长.在上二年纪以后,偶就开始了享有了自己的自由.没有一门技术没法混,那时候我就知道了.
    当桑葚成熟的时候,我不会爬树,于是,我只有等着树上的小伙伴吃饱了,才能享受衣服上一片紫色的快乐.

    至于钓龙虾,我想说,那时候的环境可真好啊,小水沟里到处是挥舞着大钳子的虾子.我基本上一有空就搞个小棍子系点诱饵,然后垂钓.不过,经常被胆大的小伙伴一摞袖子就捞去了.我一直在想他们的皮是不是比我的厚,所以不怕疼.

    有一次,发现在一片大荷塘茂盛的荷叶下到处都是龙虾,我就蹲在那钓,弟弟蹲在我的边上看,彼此都不敢说话.
    后来走来小伙伴,她说,我都摸了一水桶了,然后她往我的塑料袋里倒了好多.我想我回家吧,相信我自己钓一天也不会比这个多.回家还在展示中,却闻到一股香味,原来是被我爷爷包上鸡蛋炸熟了,我和弟弟看罢,就把它们全吃了.

    (4)遇见良师
    四年级的时候,偶的漂泊求学生涯一直在继续.去了趟淮南,在那边的生活的一年,让我学会了受益一生的财富.
    我很爱我的5舅母,她是我眼中最完美的女人,温和,智慧,淡定,顽强,心灵手巧,包容,坚韧,我想任何一个美好的词都可以用在她的身上,我在她那学到很多人生宝贵的财富.
    我怀念和她一起走铁轨,挑灰灰菜包饺子,还有早晨她为我做的好吃的玉米糊.我怀念和她一起去小店摇铃铛买大馍.还有她给我订好又故意锻炼我让我自己去取的作文选,我爱晚上看书陪她一起剪报纸,看她画画,以及一起去菜市买菜做连环故事,然后赢得一等奖,在淮南的那座山下,有最好的我的学校,有最好的我现在都向往的家的感觉.
    她是给我影响最深的人,在此缅怀她.我想她一定记得我们一起躺在床上哼唱<>排球女将>的歌,我们都是性格坚强又敏感的人,我们心意相通.可是,最终困其一生的病痛还是带走了她,而她依旧那么坦然,我难过,难过最后见她走,她无奈呢喃的话语以及没有一滴眼泪的淡然.

    然后,4年级后,我告别了总是爱罚我站的坏老师,她们就是我的噩梦,我很害怕她们,每天坐2小时的老式拉箱车(2截的那种),难免有迟到,但地方本位主义,让她们总是一副地主婆姿态.我特理解三毛有多么恨老师在她脸上画毛笔圈的心情.
    之后,我遇到的一直是我都非常喜欢的老师。她允许我们买走进校园卖风筝人手上的风筝,然后在上课的时候,让我们挂到窗户上,风吹着,风筝的尾巴全部都飘了起来.那天我总觉得实在是很美好啊.

    还有一次,是下雨的时候,我淋着大雨,不紧不慢地走在路上,因为路还很远,反正是要被淋施的,然后一把伞罩在我的头上,我看见她半边头发和衣服都湿了,我很感动.

    进入初中,刚毕业的大学生老师,开朗有才气,是我们班才女的偶像,我也很喜欢他,初中的时候,最喜欢干的事,是在外婆家的院子里搬个凳子边喝茶边背书.基本上,上课抽查和考试是我最得意的时候.政治课提问我对答如流,可爱的前座总回头半夸奖地说,你又开始扯了.那时候没有忧伤.只有快乐.

    (5)一场噩梦
    考上好的高中后,母校一直以免三年学费做为条件挽留,但我爸还是让我上了配得上我高分的重点高中.
    我一直在想,当时我抛银币时,上天是让我留在母校的,而之后我终于明白本来老天是想让我逃掉这一难的.
    高中,实在是噩梦.我不想再提了.
    但最开心的是,即使这样了,我依然算拥有了自己的收获.因为我留下了自己的童心.
    我喜欢那个叫"三棵树"的书店,我在那里面爱上了书籍,爱上了漫画.我喜欢拎一袋子漫画书急切地往住处跑,抹我平日再苦也不会哭的眼泪.当然,我看漫画很挑剔的,非2位大家的漫画我不看,了解我的人都知道是哪2位天才漫画家.丑的画风,造作的情节一概不看.

    (6)新的开始
    考完高考的那天下午,我便把全部的书卖的一干二净,我想我不要走回头路.大学的时候,我有了自己努力的方向,那时候我发现自己真正长大了,再不糊涂任性了.
    我爱上了<龙猫>的爸爸,哈哈.

    (7)扎口袋
    好了,有些故事暂时保留,我快写回忆录了,现在扎起我故事的口袋.呵呵
    看过孩子的眼睛的人,都知道孩子的眼睛是微蓝的,那是天空的颜色,是最纯净的颜色.随着年龄增长,人的眼睛会慢慢浑浊,最美丽的少女的眼睛顶多也是黑白分明.
    我想,我们要有婴儿蓝的眼睛,穿过现实的污浊去看它澄明的一面.
    你有看见我在铺展我的不快乐吗?我想不必要,虽然它令我痛苦,倍受折磨,但是在我用尽努力后,我只有选择那么的看着,上帝无奈的时候,也是殉道而死的,何况渺小的人类.
    我怀念我的小时候,我更期待我的未来.我相信年轻的我绝对可以张狂到敢去死,但是我愿意留下意念去用力的活.

  • (1)同事
    很久没写日志了,偶尔写些无关疼痒的小笑话,看看群里热火朝天的讨论话题不说话.再或者趴在七宝的桌子上扯东扯西地说这说那,嘻嘻哈哈.工作说忙不忙,说不忙也忙.总希望自己可以更出色一点.还好,这个工作让我觉得很自在很适合.我也很喜欢我的同事朋友们,个个是人才,每天都有天才式的奇思妙想,更有连珠的妙语.

    想起那天群里又出题目了:老虎、兔子、你、家,怎么串到一起?
    仁兄磊磊硬是把房地产扯进去了,说:老虎和兔子一起玩耍,同时看见一栋房子,老虎说:这栋房子的产权是我的,兔子说我才是开发商。大家汗啊,商业化忒重了。
    我无聊地跟了句:兔子在房子里看老虎在追你,感叹幸好今天没出门。
    大盛给的答案:我和老虎住房子里,兔子在外面!反正我也不想活了!真绝~
    古古说:兔子在房子里面,老虎在外面,我在房子上面。我觉得他的思维真不错。发给大盛同赏,谁知道他鄙视地说:傻逼!老虎没吃你,自己就摔死了!呵呵。

    说到同事,我还要提感谢二宝,短信里还是习惯喊他哥,纵使他在欺骗了我,我永远记得开会时他露馅时笑的那个样,呵呵。

    (2)工作
    生活就这样一天一天,慢慢慢慢地往前走着。
    没有休息天的工作,总在每个清晨让我有赖床的想法,但终究斗不过我的手机闹铃连环响。好吧,还是起床吧。有风的时候穿自在的FT背小包,晴天穿大大长长的线衣背大挎包,总感叹没有时间买衣服,其实忘记了还有一大堆的新衣服其实是自己懒得翻出来穿。
    每晚总是12点的时候才会睡,不是很忙,而是疲惫到不想动,挨挨时间就跑到了夜里。看到12点的指针又忍不住抓狂。这样的日子一直重复着,倒也不觉得多累,可能有点事做反而充实,只是还是很奢望一个礼拜有半天上午可以给我小睡下,55555

    (3)朋友
    最近和朋友的聚会比较多,光吃金寨的吊锅就有2次。

    一次是,哥从杭州回来那次。看见很多好久没见面的朋友,大家似乎也没什么大的变化,开朗的依旧开朗,漂亮的更漂亮。飑歌的时候,不见了麦霸,是都忘记怎么发泄抑郁学会忍受了吗?

    还有,就是夜幕回来那次,小女人非说长了10斤,见面我感叹:难道肉长骨头里去了?她穿了件红色的上衣,上次烫的爆炸头又变回了直发,依稀又看见时光流转,回到大学。于是吃完饭,我们杀到了网吧,幻想着在蓝月的日日夜夜,多么美好的年代啊。这段时间她又要回韩国了,一直在催促我完成未完的承诺:炸掉韩国!我说拉登同志在策划艳照门事件,等他忙完啊。希望女人回到韩国能多多忍受,我一直在这里等着你回来呢。

    再就rune郁闷的那天晚上,她说来找我,我说好吧。然后见面,我说关于爱情我们什么也别提,我想到个好玩的。
    然后,跑去买520,未果。买了最细的那个啥?在停车场的灯光里点着,看青烟袅袅,笑。高中的时候,我们也是这么快乐的,我希望我们在一起的时候,永远这么快乐,把什么都忘记吧。那个放肆的年纪。rune说:怎么感觉在吸毒。我说,真委琐。
    于是,我们来到铺满竹片的店面,点了火锅和招牌菜,rune说,来瓶啤酒吧,我想喝酒了。
    晚上的菜很好吃。可是半高脚杯啤酒下去,她就跑洗手间吐了2次,我想让她好好吃一顿的梦就这样碎了。

    在路上一直走,风有点大,我说事情其实不复杂,爱和不爱,在一起和不一起,只是个选择题。在一起就好好珍惜,把吵架花费的精力用来经营爱情。不爱,就放手,不要折磨着分开了互相憎恨。

    那晚,我们在车站吹了半小时的风,打车的时候她说没带钱,我一阵心酸,有时候女人就是这么无助。

    (4)我
    终于,一直想,一直想的耳眼,我约rune完成了,这是在我查询了百度大量打耳眼应该注意的事项后,做出的勇敢决定。可是,我现在却一直在思量究竟是为着什么去挨着2下子呢?

    那天,我们跑去尖峰,一直观望谁那么勇敢打耳眼。一个高个女店员很拽拽的样子,站在灯光下。我们观望了一会,听见另个店员对她说:嗳,一会那个女孩说来打耳眼,你不是说你没“朗”过吗?你来。她赶紧说:嘘,别说。依旧保持着高傲姿态。我拉着rune迅速逃离现场。

    上了2楼,看见一个妈妈桑在给一位大美女扎耳眼,我们迅速跑去,对她说:美女,一会请接受我们的采访,实话实说啊。在得到还好的回答后,我们又磨几了好一会,在手心都是汗的条件下,我假装勇敢的先坐到那说:打吧!ruen我疼也会说不疼的。
    扎针的时候听到了刺破的声音,让我手心冒汗。rune却在打完后说一点感觉都没有。强悍!
    为了避免感染,我们跑去买了酒精,最贵的药膏,以及消炎药。3管齐下。然后跑去庐州烤鸭店喝美味的赤豆糊。ruen说:我现在非常想吃牛肉和羊肉,还有傣妹。
    我知道,我知道她打耳眼之前是没这么迫切的想吃这些会发炎的东西的。呵呵。

    可是,现在我却时常忘记,我打了耳眼,工作忙的时候忘记擦酒精,在公司食堂辣椒也照吃不误。猪说:我知道你,你就是图个好玩,玩过就没想法了。
    我想是的,给你说中了。如果你长时间不在我身边,我不知道还想出什么千奇百怪的事来调节我这极度无聊一成不变的生活。
    偶奶奶看见偶的耳眼的第一件事:来来来,让我看看2边位置可打偏了?我汗啊。

    (5)女人
    我觉得最郁闷的是总是被女人骚扰。曾经被一个西安的女人骚扰了一两年,计划周密,让我汗颜。
    早晨我和大盛感叹了句,他回我:我也总是被女人骚扰。还加了个字--烦!呵呵。个人认为大盛是个很智慧的人。

    她们最喜欢问我的是,你漂亮吗?我说,和漂亮无关。
    我只想说,爱情是你们之间的事情,我希望你们好好的,不管中间你们的女主角换了几个,换做了谁?重要的是,我不认识你们,而且请不要莫名其妙的就搞到我号码,不管白天,深夜给我打电话,我有自己的生活。

    我申明:我从未和他联系过,我也从来没有和他真正恋爱过。
    不要都喜欢问我,为什么不?
    哪有那么多理由呢?
    希望你们明白,爱情只是2个人的事情,不要总迁怒到别人,不要在别人身上找理由。

    其实,转念想想,可能恋爱会让女人头晕,没有方向。所以,算了,我不怪你们了。希望你们以后好好的,都有自己的爱情。

    至于他,我想说,如果,他觉得我亏欠他什么,希望他自己来找我好好谈一谈,而不是他的这些女朋友。男人应该有责任感,爱情也应该有道德,频繁更换,我想总不是什么好事,也不能证明一个人的魅力。爱情贵在执着,而不是次数。

    我很坦然。

    (6)生活
    我的生活大部分是工作,剩下的是不能言说的零碎,有些痛是无法言说的。我有自己的爱,有自己的无奈,就是没有恨。我想就是因为没有恨才让我过的比别人要累很多。

    时光一直在往前流淌,我想一直沐浴在灿烂的阳光里,我想一直做个好孩子。

    可是,那些美丽的日子,纯真的日子,就那么不回头的走了。
    顺着时光的路,我想我不能一直只是向前走,还应该,向上走。

    是的,如果自己都不努力,生活哪来美好呢?所以,即使很苦很想哭,我依旧可以写我的“冷暖自知”。
    要知道,我的生活本身就是“哀而不伤”的升级版本。呵呵。

  • Kim: Hold me.
    Edward:I Can't.     
    金:抱着我.

    爱德华:我不能.
     

             ---《剪刀手爱德华》,1900年,由蒂姆·伯顿导演。

    引子:

    在一座古堡中,住着一位发明家.他制造出了一个机器人,起名爱德华。
    发明家对这件作品倾注了全部的心血,甚至教授爱德华人类的礼仪和诗歌,何时微笑何时沉默。

    然而,没有等到机器人最后完成,发明家就去世了。
    留下已有人类心智却残留着一双剪刀手的爱德华独自在古堡生活。

    不知过了多少岁月,一位推销化妆品的中年女子佩格误闯城堡,发现了形容古怪的爱德华。好心的佩格没有被爱德华惨白的肤色和张牙舞爪的剪刀手吓倒,而是怜其孤独,把他带回了自己的家。。。


    (一)“你不要走”
    爱德华从黑暗中走出来:头发凌乱、脸色苍白、眼圈淡红、眼神游离、嘴唇乌紫、满脸伤痕、黑色皮制连体衣、“喀嚓喀嚓”细微作响的机器手。
    佩格被吓着了,抱歉着转身要逃走。
    爱德华无限挽留地说了句:“你不要走。”

    善良的佩格载他去自己的家,路上的小区格调明丽。
    爱德华无限向往这样的生活,他像孩子般地笑了,佩格也包容地冲他微笑。

    谁知道,这样一个孩子注定了天使般的心,从一开始就注定与这个世界的格格不入。
    就算向往,就算喜欢,又能怎么样呢?
    而佩格包容的微笑终于也有僵硬、定格的时候。

    (二)可畏的人言
    爱调情、窥探、搬弄是非的女邻居们,奔相告知有这么一个面容苍白的陌生人出现在这个小镇上。
    她们的世俗是夸张的,也是现实的。

    偶然的机会,爱德华的天才得意展示。
    他对着灌木用机械的剪刀手拨拉着、拨拉着,一阵飞剪。。。
    恐龙、人物、心形拱门,所有浪漫的想象立刻化成了现实的有形事物,人们惊讶了。

    他对着一只小狗,亦在拨拉中,给了它完美的美容。
    女人们激动万分,爱德华耐心地给她们依次设计时髦而富有想象力的发型。

    爱德华于是像现在的“超男超女”一样上了电视,一夜成名。

    从聚会上的嘲讽,到爱德华的顶峰式成功,人们视他为天才。

    他也准备在事业上有所作为,然而。。。

    (三)“完全分不清是与非”
    Peg Boggs: How was it?
    Edward: It was great. She showed me all the wallpaper and where everything is going to go.
    Peg Boggs: Well that's nice.
    Edward: And then she brought me in the back room where she took all her clothes off.

    佩格:怎么样。
    爱德华:很好啊,她把所有的墙纸都给我看,还看了其它所有的东西。
    佩格:真不错。
    爱德华:然后她把我带到后边的房间里,脱光了所有的衣服

    所有人都打断了他的这段完全纯白毫无意识的话语。
    也许是觉得这是些被污秽了的语言了吧?
    那么,做出这些事来的人呢?
    那么,最终,纵容这一切发生的人呢?

    继此事的被诬陷后,再一件事,将他彻底定性为分不清是与非的人。
    这牵扯到了爱德华从一开始就注定的爱情。

    (四)遭遇爱情
    当佩格领着爱德华进家的那一刻,在众多的照片中,爱德华看见了金发的金。
    他的眼睛闪出光辉,化出爱意。

    初次见面,是深夜的金回到卧室。
    他们在大惊小怪地互相惊吓中相见,充满了浪漫。
    然而,童话故事里,美丽的公主必然身边有个王子,而这个王子不是他爱德华。
    他陷入了一厢情愿的爱的折磨和痛苦中。。。

    (五)心的感应
    在成名时,电视台的采访中,被问及最爱的女性,爱德华掉进自己的世界,将那个名字慢慢从心中带出。
    他慢慢靠近电视屏幕,电视机前的金,与之四目相接。
    那一刻他们有了心灵的感应。
    然而,他始终是没能说出来。

    爱德华被电击中,金的男友笑着要保留碟片供二次娱乐。
    是的,童话故事里似乎总有个该死的人一直纠缠纠缠,到死也不肯罢休。
    金的男朋友吉姆就是爱德华怎么也甩不掉的致命膏药。

    (六)“因为是你让我做的”
    Edward: I knew it was Jim's house.
    Kim: Then... why did you do it?
    Edward: Because you asked me to.

    爱德华:我知道那是吉姆的房子。
    金:那么,为什么你那样做?
    爱德华:因为是你让我做的。

    在那场硬着头皮的偷窃中,爱德华为了保全金,忍受着整个小镇的误解。
    在越解释越误会中,爱德华越挣扎就被捆的越结实。
    在痛苦和矛盾中,爱德华滑破了墙纸和窗帘,别人都说他疯了,是个危险人物,因为没人能体会他的心情。

    圣诞节,爱德华雕刻冰雕带给金一场梦幻般的雪。(这段被奉为经典,我不觉得。)
    吉姆的叫声使爱德华误伤了金。
    有什么比伤了自己的所爱更让自己不能原谅的呢?
    他用那可恶的剪刀手撕碎了自己的白衬衣,摧毁了一切他创造的美好。
    断了一只腿的灌木人,令所有人把他视为魔鬼。

    在路边流浪的他,却还笑着为一只小狗剪去遮住眼睛的毛发,然而这只小狗没有留恋的兀自走了。

    (七)“跑。”
    Edward: Kevin, you wanna play scissors, paper, stone again?
    Kevin: No!
    Edward: Why not?
    Kevin: 'Cause it's boring. I always win!

    爱德华:凯文,你想再玩剪刀、石头、布吗?
    凯文:不!
    爱德华:为什么不?
    凯文:因为我已经厌烦了,我总是赢!

    醉酒的j吉姆,开着横冲直撞的车。
    金的弟弟凯文没有注意到这一切,他还在迷惑为什么有人问自己抓到爱德华了没有?
    爱德华奋身扑过去,在车轮下救下凯文。
    他关心的用手抚摩他的脸,却忘记了自己是剪刀手。
    凯文惊慌失控、号啕大哭,他忘记爱德华如何在全班人的面前为他表演。
    所有人都在责怪他。

    金说:“跑!”
    爱德华撒腿就向前飞奔而去。

    (八)“快跑吧”
    所有的“狗仔队”们涌去看着他们卑劣的内心渴望再激烈一些的结局。
    那位良心未泯的警察,放了空枪,低声说着:“听到枪声,你就快跑吧,跑远点,别再回来了。”

    (九)无法拥抱
    受伤的爱德华只能逃回古堡,因为他在那里出生。
    他再次躲进我们初次见他的那片黑暗里,畏畏缩缩。
    他不明白,为什么这群对他友好的人现在那么渴望置他于死地。

    金终于走进了他的世界,于是有了开场的对白。
    爱德华却连拥抱爱人的能力都没有。
    因为,拥抱后只会是伤害。

    这回吉姆带了把抢,我想他只有恨意,而不是出于爱情,他完全没有在搏斗中理会金的生死。
    最终,那个该死的男人掉下古堡摔死了。
    金对爱德华说出了令他刻骨铭心的话,我爱你。
    然后,拿着废弃的机器手,对涌来的居民说他们两败俱伤,都死了。

    结局: “我只愿他记得我当年的样子”

    金在给孙女说着自己那梦一样遥远的故事。
    说要爱德华记住自己年轻的样子,爱恋着每一场雪。

    古堡里,爱德华不曾改变,还是曾经的模样。
    不同的是,他在修剪花圃的同时,还在雕刻着自己心中那段圣洁的爱情。

    不得不提的是:
    影片有很多无法解释的破绽,但不失童话的梦幻。比如我想过:为什么他吃不到东西的时候佩格不许别人不尊重的看他,而不帮他呢?爱德华怎么洗澡,刷牙呢?他的剪刀手又剪花圃又开锁眼,又剃狗毛,头发的,那烧烤和切牛肉的时候是不是太脏了?等等。然而有些细节让我感触很多:

    首先,被称为“雅芳小姐”的佩格,心地善良,推销员坚韧的性格被体现的淋漓尽致。
    爱德华总笑着容忍她在自己的脸上涂抹不同颜色的化妆品,佩格也乐意让他为自己剪越来越短的发型博他开心。
    然而,当她以为爱德华伤害了自己的儿子后,她说出还是让他回去的好。这似乎很符合人性和现实。我能理解 。

    还有,就是那个警察,盗窃事发后,释放爱德华的警察说了句很温暖的话,他担心他以后的安危。而最终,他也的确用空枪放了他一条生路。只是,在现实中,同情者大抵也是如此,只是内心同情,却无能为力。我也能理解。

    最重要的是,我不能容忍金最终在说爱后,丢下他独自一人。既然都有了最后和孙女回忆起往事,那必然是结婚了。
    也是现实主义吗?
    真的“异类比常人更具人性”吗?
    哎。